贻人口实的解释
贻:遗留;口实:话柄。指做事或说话不小心,给人家留下了话柄。
成语出处:
《尚书·仲虺之诰》:“于恐来世以台为口实。”明·朱之瑜《与东守约书二十五首》:“若能相与有成,将来为人传诵,则后来人人发愤向学,其父母亦尊师重傅;倘不能有成,后来反贻他人口实。”
成语例句:
世续知其隐,言于光绪帝,谓庆宽为醇贤亲王赏识之人,父功之,子罪之,未免贻人口实。(清·李宝嘉《南亭笔记》卷二)
繁体写法:
貽人口實
注音:
ㄧˊ ㄖㄣˊ ㄎㄡˇ ㄕㄧˊ
贻人口实的近义词:
- 授人口实 留给别人以话柄。 王闿运 《致丁亲家书》:“比年频致物议,四督失官,授人口实,宠反为辱。”
- 遗人口实
- 予人口实 给人留下指责的话柄
贻人口实的反义词:
- 无懈可击 没有可以被人攻击或挑剔的缝隙,形容非常严密无懈可击的租约
- 无瑕可击 完美无缺,无可指责
成语语法:
动宾式;作谓语、宾语;含贬义
常用程度:
常用成语
感情*色彩:
中性成语
成语结构:
动宾式成语
产生年代:
近代成语
英语翻译:
give cause for talk
其他翻译:
<德>jm eine handhabe zur kritik geben<法>donner prise,prêter le franc aux commérages
读音注意:
贻,不能读作“dài”。
写法注意:
贻,不能写作“怡”或“遗”。